近日,泸西县纪委通报一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泸西县白水镇直邑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树光、小直邑村党支部书记黄宏将泸西县卡邑咪蝶养殖合作社产业扶贫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经查,2016年12月21日,直邑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树光(泸西县卡邑咪蝶养殖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主持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小直邑村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需拆除红祥养殖场所有建筑,由村委会、村小组、合作社补助养殖场产权人李红祥拆迁款8万元,拆迁款用镇人民政府划拨给合作社的产业扶贫资金垫付”。之后,合作社改变资金用途,分两次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取出8万元支付给李红祥。
2017年8月县纪委给予王树光、黄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副镇长张东所通报处理,县纪委对镇党委书记张兴勇、镇人民政府镇长田永民予以谈话提醒。